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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级
2021-04-20
2021-04-20
新郑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征地启【2021】5号
轨道交通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郑市人民政府组织龙湖镇人民政府会同农业农村、人设、自然在资源、林业、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自本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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