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级
2022-04-01 2022-04-02
公告 【2022】6号 有效
新郑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征地启【2022】6号
二类工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郑市人民政府组织郭店镇人民政府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林业、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保证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郑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2022C01:东至合顺路,南至拥军路,西至合欢路,北至南街村土地。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郑市郭店镇北街村、高孟村、南街村、铜佛赵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2022C01用途:二类工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以上地块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郑市人民政府组织郭店镇人民政府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林业、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2年4月1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