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新郑市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郑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地块2022C401:北至青苑路,南至新郑新区能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东至河南力上置业有限公司,西至湖滨路。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郑新区能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拟征收地块2022C402:东、北均至新郑新区能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南至中兴路,西至中华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郑新区能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拟征收地块2022C403:东、西、南、北均至赵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郑新区赵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地块2022C401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2022C402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2022C403用途:商业用地
以上地块均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郑市人民政府组织新郑新区管理委员会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林业、财政等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