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级
2022-01-05 2022-01-05
新郑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征地启〔2022〕1号
城市道路用地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郑市人民政府组织新郑新区管理委员会、新华路街道办事处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林业、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拟征收土地2022B101:东至中华路;南至郑韩古城墙 ;西至铁路专用线;北至李唐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郑新区李唐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拟征收土地2022B102:东至铁路专用线;南、西、北均至李唐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郑新区李唐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拟征收土地2022B103:东至李唐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南至铁路专用线;西至铁路专用线;北至李唐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郑新区李唐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拟征收土地2022B104:东至铁路专用线;南至李唐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西至化肥厂;北至李唐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郑新区李唐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拟征收土地2022B105:东至铁路专用线;南至郑韩古城墙;西至文化路;北至新尚地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郑新区李唐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拟征收土地2022B106:东至文化路;南至竹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西至郑新路;北至竹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华路办事处竹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