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郑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2022C701:东至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南至观音寺镇南场村土地,西至规划鲁南大街,北至规划兴业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观音寺镇南场村、十里铺村。
拟征收土地2022C702:东至规划水厂,南至观音寺镇南场村土地,西至规划鲁南大街,北至规划泰安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观音寺镇南场村。
拟征收土地2022C703:东至观音寺镇南场村土地,南至观音寺镇南场村土地,西至规划环卫站,北至规划泰安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观音寺镇南场村。
拟征收土地2022C704:东至规划小学,南至观音寺镇南场村土地,西至规划水厂,北至规划泰安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观音寺镇南场村。
拟征收土地2022C705:东、南、西至观音寺镇南场村土地,北至规划泰安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观音寺镇南场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