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级
2023-03-07 2023-03-07
新郑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新征地启〔2023〕1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郑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地块2023C1001:东至商场街;西、南均至观音寺镇南场村土地;北至观音寺镇十里铺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观音寺镇南场村、十里铺村。

拟征收地块2023C1002:东至商场街;南至规划泰安路;西至鲁南大街;北至观音寺镇人民政府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观音寺镇南场村、十里铺村。

拟征收地块2023C1003:东至开源大道;南至规划泰安路;西至商场街;北至兴业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观音寺镇南场村、十里铺村。

拟征收地块2023C1004:东至郑州理工职业学院;西、南均至开源大道;北至兴业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观音寺镇南场村、十里铺村。

拟征收地块2023C1005:东至观音寺镇南场村土地;南至规划水厂;西至鲁南大街;北至规划泰安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观音寺镇南场村。

拟征收地块2023C1006:东、南均至观音寺镇南场村土地;西至规划水厂;北至规划泰安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观音寺镇南场村。

拟征收地块2023C1007:东至商场街;西、南均值观音寺镇南场村土地;北至规划泰安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观音寺镇南场村。

拟征收地块2023C1008:东至开源大道;南至观音寺镇南场村土地;西至商场街;北至规划泰安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观音寺镇南场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地块2023C1001用途:服务设施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地块2023C1002、2023C1003用途:二类居住用地、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

地块2023C1004用途: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

地块2023C1005用途:供水用地、防护绿地、城市道路用地

地块2023C1006、2023C1008用途:二类居住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地块2023C1007用途:中小学用地、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

以上地块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新郑市人民政府组织观音寺镇人民政府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林业、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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