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加快水利建设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扎实做好今年各项水利工作,对持续巩固和增强水利基础支撑和安全保障作用,推动现代化一流中等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视察黄河和南水北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突出水旱灾害防御、重点项目建设、水资源节约利用、河湖长制落实、农村供水保障等重点,进一步强化“三标”意识,落实“四水四定”,深化“四水同治”,推进“五水综改”,带动水利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现代化全国一流中等城市建设作出水利贡献!
二、主要目标
---水旱灾害防御有力。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突出抓好防汛责任落实、隐患巡查整改、监测会商预警、应急机制响应、工程运行调度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牢牢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底线,确保标准内洪水能拦得住,超标准洪涝灾害能有序应对,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水生态建设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南水北调中线观音寺调蓄工程,争取年内实施赵家寨煤矿排水综合整治、双洎河缓冲带生态修复保护、中小水库“一库一案”项目。
---河湖环境持续向好。持续巩固深化“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清四乱”“三污一净”“打击非法采砂”等专项行动成果,积极探索打造“幸福河湖”样板,确保河畅通、水常清。
---乡村水利夯实基础。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四化”建设,不断巩固水利行业脱贫和驻村帮扶工作成果,坚决守牢农村供水安全底线;扎实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积极稳妥做好移民后扶相关工作,乡村振兴水利基础不断夯实。
---水资源刚性约束逐步凸现。坚持节水优先,落实“四水四定”,深入开展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年行动、国家节水行动和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强力推进地下水管理和超采综合治理,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不断强化。
---行业能力建设成效显著。圆满完成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统筹推进“五水综改”,持续深化水利“放管服效”改革,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行业自身能力不断提升。
---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坚持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强化政治统领,建强组织堡垒,抓好队伍建设,锤炼过硬作风,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各项工作纵深推进,奋力开创新时代新郑水利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三、重点任务
(一)聚焦“江河安澜”,筑牢水旱灾害防御屏障
1.严格落实防汛责任。逐一落实全市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主要河道、南水北调工程、在建水利工程及山洪灾害防御等重要工程、重点部位防汛责任人,并及时予以公示。结合防汛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开展中小水库“三个责任人”履职能力、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山洪灾害防御等相关防汛业务知识培训,整体提升防汛责任人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2.抓细抓实隐患排查。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摆在突出位置,强化“没有隐患就是最大的隐患”意识,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突出水库“三大件”、河道“险工险段”、山洪灾害防御重点区域等防汛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将汛前隐患排查、汛中安全检查贯穿始终,建立“问题、责任、整改”清单,加强督导检查,坚持边查边改,做到有查必有果、有果必整改、有改必有效,保证查一个、改一个、销一个,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确保安全度汛。
3.突出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将山洪灾害防御作为重中之重,坚持“生命至上、避险为要”,逐一明确山洪灾害防御预警范围、信息发布、应急响应、转移安置、抢险救灾等全过程、各环节程序要求,并适时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灾害预警,强化山洪灾害防御预警平台运行维护,提高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4.不断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依托现有雨水情(智慧水利)、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老观寨水库信息化自动化等平台,尽快健全完善“五预”系统,不断提升监测预报预警水平。进一步健全与气象、水文等部门联动机制,持续加强沟通对接,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发展变化,适时组织会商研判并及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为防汛指挥决策提供可靠信息。
5.切实抓好水利工程运行调度。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逐库编制调度运用计划;加强除险加固水库、未竣工验收水库安全运行管理,逐库落实限制运用措施;加强双洎河运行管理,根据河道实时水位和监测预警信息,及时调度主要闸坝;加强上下游、左右岸统筹协调,提前发布有关泄洪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期完成4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2023年度小水库维修养护任务,保障水库安全运行。
6.强化防汛应急技术支持。适时修订完善水旱灾害防御、水库、河道、山洪灾害、南水北调中线干渠等各类各项防汛应急预案、方案、计划,进一步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根据防汛应急抢险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水库、河道、山洪灾害、南水北调中线干渠等应急抢险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抢险能力。根据2023年防汛工作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汛工作专班、防汛会商专家库和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备齐备足各类应急抢险物资,在必要时提前预置人员、物资、车辆,为防汛抢险提供坚实的支撑。
7.统筹做好抗旱保供。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充分做好旱涝急转准备,加强旱情监测,统筹协调应急水源调度管理,及时发放抗旱物资,全面搞好抗旱应急服务,切实保障群众用水需要。
(二)聚焦“四水同治”,加快水利重点项目建设
1.加快谋划项目落地。树牢“项目为王”理念,按照“能早则早、能快则快”的原则,紧扣节点,倒排计划,专班负责,压茬推进投资8000万元的赵家寨煤矿排水综合整治、投资1亿元的双洎河缓冲区生态修复保护项目可研、立项、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力争年内落地实施。持续推进南水北调中线观音寺调蓄工程设计方案、土地预审、群众安置等前期工作,努力破解林地占用等难题,力争项目前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为项目正式实施扫清障碍。
2.加快续建项目收尾。圆满完成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项目后续工作,配合完成双洎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任务,系统推进全市域水生态修复和保护,全面完成四水同治各项工作任务。
3.加快“一库一案”实施。加快推进中小型水库“一库一案”项目,争取2023年后胡、老观寨2座中型水库和青岗庙、五虎赵等11座小型水库“一库一案”通过立项批复并开始实施。
(三)聚焦“人水和谐”,擦亮幸福河湖生态底色
1.打造特色亮点。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的决定》,以建设“幸福河湖”为抓手,开展健康河湖评价,持续推进河湖生态治理修复,重点打造沂水河、十七里河、黄水河“幸福河湖样板”,力争创建1个市级“幸福河湖”。巩固提升长效机制,继续发挥民间河长、河长+检察长等河库治理阵地作用。强化宣传引导,开展优秀基层河长、先进工作者评选等活动,进一步激发基层河长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2.夯实河长制基础。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更新县、乡、村三级河长及巡河员,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完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覆盖全面的河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认真践行“用脚步丈量”工作法,及时提请县级河长带头履职尽责,积极督促乡、村河长加大巡河频次、及时解决问题,不断压实河长责任,确保县级河长巡河率、“三个清单”完成率100%。适时组织开展河长制工作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基层河长履职能力和水平。
3.抓实问题整改。严格督查督办,对近年来已整治销号的涉水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对交办和日常暗访督查发现的问题、重点任务滞后的问题,按照要求实行交办督办,确保问题按时按质整改销号。
4.强化水环境整治。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河库管理保护合力。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强化重点流域系统治理,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三污一净”“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非法采砂”等整治行动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形成区域联动共治共管,确保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不反复。深化全民治水,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
(四)聚焦“四水四定”,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1.强化水资源常态化监管。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计划用水、取水许可、定额管理、水资源论证等制度落实。加强自备井监管,推行精细化管理,确保应纳尽纳、应收尽收,夯实水资源管理的基层基础。加快在线计量设施安装,加强重点用水户计划用水监督管理,全程掌握并督促指导用水户用水情况,及时查处“超许可、超计划、不按审批用途用水”问题。加大水政监察执法力度,开展取用水专项执法,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
2.深入实施新郑节水行动。坚持节水优先,落实“四水四定”,按照《新郑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加强协同联动,系统推进全域节水。开展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年行动,推进地下水管理和超采综合治理。持续强力压采地下水,完成年度压采目标,确保深层地下水持续回升。围绕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创建目标,持续加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学校等节水载体创建,强化节水专项资金项目督导和验收,不断提升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平。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载体,多渠道、全方位加强节水宣传,着力培育浓厚节水、护水社会氛围。
3.统筹水资源调度。加强与省水利厅、郑州市水利局等沟通对接,开展南水北调水权交易,积极争取南水北调用水指标,优化利用南水北调生态补水,高效有序调度生态水源,提高南水北调水利用效率。圆满完成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积极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汛前退水,依托现有2座退水闸向双洎河、潩水河补水,改善河道枯水期环境流量。将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管理,提高全市非常规水利用率。充分发挥老观寨水库、望京楼水库应急备用水源调蓄调度作用,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五)聚焦“乡村振兴”,夯实农村水利基础
1.守牢农村供水安全底线。坚持将农村供水安全作为必须牢牢守住的“两个底线”之一,持续加强和规范农村供水安全工程监管,认真落实农村供水运行管护“三项制度”“三个责任”,修订完善应急供水预案,针对人员值守、设施运行、水质检测、环境卫生等重点,坚持常态化监管、动态化巡查,健全农村供水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隐患,保持问题动态清零,确保不出现规模性饮水不安全问题;积极争取资金,及时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保证农村供水工程正常运行;健全运行管理长效机制,适时组织开展农村供水运行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整体提升工程运行管理和技术服务水平,着力把农村饮水安全转变为农村供水保障。
2.巩固水利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抓紧完成农村供水“四化”及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后续建设任务,农村供水工程网络健全完善,圆满实现农村供水“四化”建设目标,广大农村群众“共饮丹江水”。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统一管理和专业化管护,健全完善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强化水费收缴。继续做好巩固水利行业脱贫成果和驻村帮扶工作,持续助力乡村振兴。
3.持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西部山区为重点,推进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主动与省市主管部门对接,积极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创建,不断减少水土流失。继续做好巩固水利行业脱贫成果和驻村帮扶工作,持续助力乡村振兴。
(六)聚焦“安全保障”,推进水利行业规范化管理
1.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落实工程招标、监理、公示等全过程监管,加强从项目规划设计、招标投标、建设施工到后期验收审计的全过程监督,确保工程建设依法合规。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范开展相关质量监督检查活动,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切实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持续抓好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着力打造“文明工地”,坚决杜绝安全事故。严格落实“一金三制”,切实加强“欠薪”治理,坚决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2.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护。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双洎河全段、黄水河城区段及中小型水库网格化巡检机制,坚持用力做好日常巡检管护,督促指导其他六条河流日常管护,继续实施中小型水库维修养护,持续提升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水平,积极推动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强化涉河涉库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做好涉河涉库项目防洪影响等行政审批,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切实加强对涉河涉库建设项目的监管检查,确保依法合规。
3.强化水土流失监管。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的前、中、后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水土保持补偿费应收尽收,依法严格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形成高压监管态势。
(七)聚焦“移民后扶”,做好南水北调和移民工作
1.优化供水调水。完善日常运行管理制度,加大维护养护力度,保障南水北调郑州配套工程运行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科学制定用水计划,做好水量确认及水费上缴工作。
2.完成工程竣工审计。积极配合协调落实好总干渠交叉河沟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任务,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完善好干渠和库区各项收尾工作,修订和完善干线工程征迁安置竣工决算报告,确保2022年干渠影响处理后续工程质量和进度。全力配合做好审计署对库区移民安置资金和干渠征迁安置资金的审计工作,确保不出问题。
3.做好移民后扶。加快推进已批复的各类移民后扶项目实施,确保按照上级要求时间节点完工,同时整理各项工程档案,及时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及时完成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直补资金发放和项目支出等工作,并梳理汇总已完工自验项目报郑州市级终验。争取上级资金,足量充实项目库,谋划实施移民项目,保障移民和谐稳定发展。
(八)聚焦“五水综改”,深化水利行业改革
1.统筹推进“五水综改”。对照省、郑州市“五水综改”工作方案,结合新郑水利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出台我市“五水综改”实施方案,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责任分工、路径措施等,措施,系统推进水源、水权、水利、水工、水务改革。
2.圆满完成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新整合组建的基层水利技术服务中心、水利工程运行保障中心、水资源综合保障中心、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的机构重组。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新组建单位“三定”规定,配齐配好各级干部并适时挂牌,圆满完成局属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任务,进一步理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机制,实现平稳过渡,促进水利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一件事·一事件”改革,不断完善机制和流程,规范水行政审批行为,着力提升水利政务服务能力。加大服务型执法力度,积极推进信用修复,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市场主体资质和执业情况监管,积极应用水利市场监管平台信息,严厉打击扰乱水利建设市场违法行为,不断规范用水秩序,持续优化用水环境。规范水行政审批行为,确保好评率、按时办结率均达98%以上。
(九)聚焦“治水兴水”,加强行业自身能力建设
1.加强法治水利建设。有序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制定2023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积极开展各项水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严格依法行政,落实服务型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业运行,系统开展规范化文件清理工作。加强执法培训,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2.抓好平安水利建设。完善安全监督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一岗双责”,积极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督导,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与政法机关协同联动机制。抓好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加快平安建设基层示范单位创建,促进水利行业持续安全稳定发展。
3.狠抓督查督办工作。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将上级和局有关重要会议任务分解、主要领导指示落实,建立清单,细化分工,明确时限,跟踪督办,及时督促进度并汇总上报,做到常态工作每周一报,重点工作按期报告。高度关注“市长信箱”、网民留言,做到迅速落实、按期回复,确保满意率98%以上。高质高效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确保按时答复率、见面沟通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100%。
4.持续做好信访维稳。积极推动信访积案化解,重点加大群体性事件、非接待场所上访、重信重访等疑难问题的跟踪协调督办。严格贯彻落实《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规范办理程序,落实办理责任,严把结案审理,按期结案率、年终结案率均达100%。建立建立信访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信访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项目建设、推行改革的前提条件,充分评估潜在信访稳定风险,及时制定风险应对措施。
(十)聚焦“党建保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强化主体责任。制定《新郑市水利局党组2023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党组书记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传导从严治党压力,持续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2.筑牢理想信念。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认真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用好“学习强国”、水利论坛等平台,积极引导教育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成、学有所促。
3.加强组织建设。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固根基,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听取党建工作专题汇报。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对涉及全局性、改革性的重大课题和重大事项,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做到“该过会的一律过会,须决议的集体研究”,该请示报告的及时请示报告。严格对照“五星”支部创建标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制度,在党员教育管理、党内激励关怀、发展党员及党费收缴、阵地建设等工作中做到规范有序、从严从紧,使党员学习有场所、宣传有方向、暖心关怀有走访、志愿服务有落实。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树立重实干、重业绩的鲜明导向,推进党员干部专业培训、实战历练,培育“担当示范”作风,营造“争先进位”氛围,引导干部职工在防洪保安、项目建设等工作中勇担当、争先锋。
4.突出廉政建设。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部署、新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坚持用好谈心谈话、典型案例通报、以案促改等措施,进一步增强法纪观念和守规意识。不定期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常态化抓好廉政警示教育,切实做到防微杜渐,抓早抓小,深入推进“清廉水利”建设。
5.抓好意识形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扎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每季度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和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及时处置网络舆情,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引导、妥善处置,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
6.深化文明建设。紧密结合水利行业特点和实际,以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讲好水利故事为导向,积极开展相关主题实践、系列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水利精神,传播水利声音,展示水利形象。深入推进“党建+文明创建”模式,坚持党建引领文明创建、党建融入文明创建、党建助力文明创建,持续推动水利行业文明建设不断新成效!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现水利高质量发展,必须把水利工作放在全市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必须对照年度任务目标,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挂图推进,坚定不移抓好各项工作推进。
(二)强化“三标”意识、提升工作效能。大力倡导“合格是底线、优秀是标杆、特殊贡献是追求”的干事导向,不断强化“工作有标杆、落实有标准、突破有标志”三种意识,紧密结合水利行业特点和实际,持续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培训、行业管理规范、精品工程打造、“幸福河湖”建设、行业形象提升等活动,增强职工综合素质,培育积极进取精神,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效能。
(三)完善考核机制、营造创优氛围。参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擂台赛”竞赛考核评比办法,逐步建立和健全水利建设发展竞赛考核办法,完善督导督查和激励奖惩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考核评比活动,严格兑现奖惩,营造争先创优氛围。
(四)严格监督检查、确保高效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防汛抗旱、项目建设、河湖长制、农村供水等重点工作,组织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运管科等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联合督导,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