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扎实做好2026年各项水利工作,对推进全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新郑全国一流现代化临空名市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郑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紧紧围绕市委“1136”工作布局,聚焦“为新郑全国一流现代化临空名市建设提供水安全保障”总目标,强化“三标”意识,以项目为支撑、以实干求实效,全力推动水利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现代化水网建设,夯实水利发展硬件基础
1、强化规划衔接与项目谋划:紧扣郑州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防洪规划等要求,衔接《新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配合做好新郑市相关规划衔接和专题研究工作,推动新郑水利项目纳入国家、省、市级水网建设规划体系。围绕“二横、六纵、水源互补、重点调控”现代水网框架,结合新郑实际谋划储备一批防洪、供水、生态水利项目,提升项目前期工作深度,确保项目落地见效。
2、加快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南水北调中线观音寺调蓄工程移民征迁及主体建设工作,做好属地协调保障,推动工程按节点推进;加快新郑市赵家寨水资源综合利用、新郑市饮用水地表化项目建设,加强关键节点管控,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推进望京楼水库加固提升及供水工程、202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谋划项目实施,争取年底前开工。
3、推进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挖掘现有水库防洪潜力,加快后胡水库、五虎赵水库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前期工作,全力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推动项目尽早落地;配合郑州市推进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新郑段)等项目前期工作。
4、做好已完工项目收尾:完成罗垌水库加固提升工程审计及老观寨水库区域生态修复项目验收工作;推进暖泉河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未退回债券资金诉讼相关工作,确保项目闭环管理。
(二)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升水资源保障与集约利用能力
1、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落实“四水四定”原则,严格执行用水总量、用水强度“双控”目标,将市级下达指标细化至乡镇(街道)、重点行业及用水单位,建立用水总量预警机制,对超指标区域实行取水许可限批。深化用水定额管理,更新重点行业用水定额库,将定额执行纳入用水单位信用评价。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落实郑州市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管理要求,完成202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地下水行为,加密地下水监测站点,实现重点区域实时监控。
2、优化水资源配置:统筹配置南水北调水、本地水和非常规水,科学制定供水调度计划。扩大南水北调水利用规模,保障生活用水优先,做好水费收缴工作;优化水库、河道等本地水工程调度,加强生态流量监测监管;落实非常规水源统一配置要求,拓展再生水在工业、市政、生态等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提升非常规水利用效率。
3、加强水资源监督管理:充分利用水资源监控监测体系,及时排查处置“超许可、超计划、不按审批用途用水”问题,持续开展洗车场等重点行业取用水专项整治。完善重点用水单位统计调查名录库,提升用水数据直报率。严格取水许可分级审批,开展取水许可“回头看”,规范延续、变更手续,清理无证取水等违规行为。
(三)筑牢安全防线,扎实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1、压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锚定防洪“四不”、抗旱“三个确保”目标,落实水库防汛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和山洪灾害“县乡村组户”五级责任人制度,明确各防汛专班、抢险队伍职责,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常态化开展防汛抗旱培训,提升责任人履职能力和抢险队伍实战水平,全年组织相关培训不少于2次。
2、严格落实“五预”工作措施:用好小水库雨水情监测、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等信息化系统,提升监测预报预警精度。修订完善水库、河道、山洪灾害等各类防汛抗旱预案方案,强化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严格落实山洪灾害预警“叫应”机制,确保责任人“叫醒即回应”。
3、科学调度水利工程:严格落实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管控好汛限水位,科学调度水库、闸坝等防洪工程,充分发挥拦洪、泄洪、调洪作用,保障南水北调干渠、水库大坝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及时启动抗旱预案,统筹做好抗旱供水保苗工作,发挥水利工程抗旱骨干作用,保障农业关键农时用水和城乡供水安全。
4、强化隐患排查与应急保障:汛前对全市水库、河道、南水北调干渠交叉沟渠、山洪灾害易发区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销号;汛期坚持“汛期不过,巡查不停,整改不止”,强化重点部位常态化巡查,及时处置突发隐患。补齐备足防汛物资,规范出入库管理,提前预置抢险队伍和机械;加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防汛值守系统等设施设备维护,确保正常运行。组织开展河道堤防、水库管涌、山洪灾害转移避险等抢险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5、深化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持续开展小型水库安全运行专项检查,督促做好问题整改,确保度汛安全;加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力度,尽早排查隐患并纳入养护计划,完成年度维修养护任务,保障水利工程正常运行。
(四)坚持生态优先,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1、压实河湖长制履职责任:严格落实河长“两函四巡三单两报告”工作法,加大巡河频次,及时发现和解决河湖突出问题。规范各级河湖长、河长办及成员单位履职行为,加强乡、村级河湖长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深化“河长+”机制,发挥“河长+警长”“河长+检察官”作用,形成河湖治理合力。
2、常态化开展河湖问题整治:持续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河道采砂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抓好水利部地物遥感图斑复核“回头看”问题整改,细化责任分工、督导检查、销号验收流程,确保上级交办问题整改到位。维护良好河湖水事秩序,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3、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持续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保质保量完成2026年度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积极配合郑州市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产品培育与价值实现相关调查摸底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底数清晰。
4、加强南水北调廊道管护:坚持并优化南水北调干渠廊道巡查机制,加强外来物种排查与环境问题整治,坚决维护廊道环境秩序,保障供水水质安全;持续深化干渠防汛风险点排查整改,确保主汛期干渠绝对安全。
(五)聚焦乡村振兴,持续夯实农村水利发展基础
1、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饮用水地表化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四化”建设,不断扩大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范围,强化水质全过程监管,持续提升供水水质达标率。
2、巩固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指导市溱洧水务有限公司发挥主体运营作用,健全工程长效管护机制,完善设施维修养护、运行管理等制度;投资163万元实施2026年度维修养护项目,持续提升工程完好率和供水保障能力,确保工程长效稳定运行。
3、抓实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健全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紧盯水源、水质、水量关键环节,及时排查整改风险隐患,牢牢守住农村饮水安全底线,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水利支撑。
(六)坚持依法管理,全面提升水利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1、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落实郑州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工作流程(试行),加强全过程监督,确保各项招标投标行为合法合规;持续开展水利行业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坚持边查边改,切实做到以案促改、促治,巩固拓展整治效果;强化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严格质量体系核查和质量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持续抓好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以落实“一金三制”为重点,有效推进“欠薪”治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规范水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执法规范化,依法做好行政执法委托工作,组织执法培训,统一执法文书、流程和标准,通过加强指导、交流等方式,提升人员实战能力。完善“水利+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聚焦水资源保护、河湖治理等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无证取水、非法采砂、破坏水利设施等违法行为。
3、依法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依法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自主验收报备制度,强化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做好水利部和省水利厅下发疑似违法违规图斑认定、查处和整改工作。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生态日”等有利契机,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提升社会水土保持法治意识。
4、优化水利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网通办、一次办成”规范提升,落实“最多跑一次”便民服务,提升行政审批1日办结率,规范水行政审批行为。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好河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填报工作,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营造法治化、市场化、便利化的水利营商环境。
5、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精准核定移民后扶人口,于2026年上半年完成年度移民直补资金足额发放。待项目批复及资金下达后,迅速启动移民后扶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及时组织验收审计与资金支付。做好移民技能培训工作,持续推进美丽移民村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及时化解移民矛盾问题,确保移民和谐稳定发展。
三、加强行业自身建设,提升水利工作保障能力
(一)深化法治水利建设
开展法治专题讲座、“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日”等普法活动,提升全社会水法治意识和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做好水利领域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严格依法行政,落实服务型执法“三项制度”。做好机关行政复议和诉讼应诉工作,贯彻落实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精神,加强基层水行政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
(二)扎实推进平安水利建设
深入推进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专项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聚焦工程建设、工程运行、机关管理等重点领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守住系统内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底线;常态化开展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与政法机关协同联动机制;从严抓好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
(三)强化人才队伍与作风建设
坚持把政治标准贯穿干部选用全过程,按照事业为上、人岗相适原则,选优配强水利干部队伍。完善干部管理机制,组织开展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和业务骨干培训,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持续深化“双报到”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健全党员联户、网格服务机制。大兴务实之风,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解决群众和企业实际问题,树立水利干部务实担当、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四、坚持党建引领,以高质量党建保障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压实局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修订完善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建工作要点,推行清单化管理,推动主体责任落地见效。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健全整改闭环管理体系,层层传导从严压力。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专项学习实施方案,发挥党组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治水重要论述与“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夯实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二)夯实基层党建组织基础
坚持党建工作与水利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深化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规范《“三会一课”记录规范》执行标准,建立常态化检查通报机制,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深化党建结对共建,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深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持续提升“水利论坛”活动质效,聚焦水资源保障、水旱灾害防御、河湖长制、乡村振兴水利基础等核心业务,丰富活动载体,打造水利特色党建品牌。引导党员干部在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任务推进、急难险重工作中担当作为,以党建引领保障水利项目落地、水安全保障、水生态治理等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扛稳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将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贯穿水利工作全过程,紧盯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招标投标、行政审批等关键环节,开展全过程监督,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实现隐患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运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化纠治“四风”问题,坚决防治隐形变异问题。积极培育健康党内政治文化,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崇廉尚实、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